第一条 为规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根据《邢台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邢学院政〔2026〕51号)和学校《关于学生转专业的通知》(教务处2026年8月30日印发)等文件精神,结合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人才培养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拟申请转入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以及拟申请转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学生。
第三条 转专业工作遵循自愿申请、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组织实施,自觉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学院师生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成立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转专业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决定转专业工作的重要事项。
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学科研办负责人、辅导员等组成。
第五条 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专业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结合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2026年秋季学期接收转入学生数为:2024级0人、2025级4人;转出人数,各年级不限制名额(见附表)。
第六条 申请转入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学习态度端正,对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有浓厚兴趣和明确的学习志向,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基础;
(三) 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并完成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习任务;
(四) 在学校文件规定的申请时限内提交申请材料;
(五) 符合学校当年度转专业工作通知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入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或招生录取时明确规定不得转专业的;
(三)跨高考录取类别的;
(四)在校期间受纪律处分且处分尚未解除的;
(五)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
(六)在校期间已有转专业经历的;
(七)无正当理由,或经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研判认定不适合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习的。
第八条 申请转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学生,应符合学校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其中,根据学校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学生专业学习存在特殊困难,难以完成专业培养任务的,可于第三、第四、第五学期初申请转专业,但仅限申请学校指定的专业。获批转专业后,结合实际学业情况,编入转入专业对应年级培养管理。
第九条 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主要考核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认知水平、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等,具体包括:
(一)个人陈述:学生陈述对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认识、申请转专业的原因、自身优势以及今后的学习规划等,时间一般不超过3分钟;
(二)专业素养考查:通过专家提问方式,考查学生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党的创新理论和时事政治的了解程度,以及运用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综合素质考查:考查学生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心理素质、价值取向和仪态仪表等。
第十条 面试工作由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如下:
(一)面试专家组。由5名(含)以上专家组成,成员从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成员和专任教师中遴选产生,设主考官1名。面试专家与考生有亲属关系或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面试专家名单在面试前保密。
(二)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资格复审结束后、名单公示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
(三)面试流程
1.核验身份:考生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签到,核验身份后方可进入候考室;
2.抽签排序: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候考期间实行封闭管理,手机等通讯工具统一集中保管;
3.个人陈述:考生按序进入面试室,进行个人陈述;
4.专家提问:主考官和面试专家根据评分维度提问,每位考生面试总时长一般不少于10分钟;
5.独立评分:各面试专家根据评分标准独立评分,面试成绩按各专家评分的平均值计算。
(四)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相关材料由学院留存备查;学院纪检委员对面试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 面试结束后,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结合当学期接收计划人数,提出拟接收学生名单。面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政治素养与思想品行、专业认知与学习潜力单项成绩高低排序。
第十二条 拟接收学生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将《邢台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邢台学院转专业学生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统一报送学校教务处审核。
第十三条 经学校批准转入的学生,学籍自学校批准之日起转入马克思主义学院;未获批准的学生,仍在原专业继续学习,不得因申请转专业影响原专业学习。
第十四条 学生如对转专业工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或学院纪检委员反映。学院在收到反映后及时启动核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结果。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
第十五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研究决定。
第十六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原有关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附件:1.马克思主义学院各专业接收转专业计划表(2026年秋季)
2.马克思主义学院转专业面试评分表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6年9月1日
附表1 马克思主义学院各专业接收转专业计划表(2026年秋季)
院(系部) | 专业 | 接收转入人数 | 转出人数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2025级4人,2024级0人 | 各年级均不限制 |
附表2 马克思主义学院转专业面试评分表
评分维度 | 分值 | 评分要点 | 得分 |
政治素养与思想品行 | 30分 | 政治立场坚定性、思想品德表现,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理解认同程度 |
|
专业认知与学习潜力 | 30分 | 对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认识、转专业动机合理性、专业基础知识和学习规划 |
|
逻辑思维与语言表达 | 20分 | 思维条理性、分析问题深度、语言表达流畅性与准确性 |
|
心理素质与综合素养 | 20分 | 临场应变、心理调适、仪表仪态和综合素质 |
|
合计 | 100分 | 面试成绩=各专家评分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 |
|